资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返回
解析: 企業十四種主要融資方式
-- 來源於 admin
企業融資的基本前提條件是建立信貸關係,遵守貸款的程式和信守信貸契約及借款合同並努力提高經濟效益三部分組成。 一、建立信貸關係 它是取得貸款的前提條件。不論是國內還是國際的金融機構,向有信貸關係的企業發放貸款首先是建立信貸關係,這是必須遵守的原則。在我國,企業與銀行建立信貸關係,一是要求企業向金融機構,如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二是由銀行受理審查,三是由銀行做出信貸與否的決策。企業向銀行提交的書面申請中,應具備經營的合渚性,經營的獨立性。經營的效益狀況,資金使用的合理性等內容,並附有有關檔。資料。如果是新建與擴建的企業,還應附有批准的檔、資料等。一般工交企業應送交銀行工交信貸部門。商業企業應送交銀行商業信貸部門,農村企業應送交銀行有關農業信貸部門。申請建立外匯貸款的三資企業以及國內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申請書應交銀行國際信貸業務部門。如申請基本建設貸款,技術改造貸款,申請書應交銀行辦理固定資產貸款的業務部門。申請書經銀行調查瞭解同意後,即可同企業簽定《建立貸款關係契約》該契約中的各項條款銀行與企業雙方須共同遵守。 二、遵守信貸程式 銀行與企業雙方建立信貸關係後,企業即可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資金需要,向銀行申請所需的貸款。按照借款的種類分別填報申請書。申請書要按銀行規定,提前向開戶銀行提出。銀行根據信貸規模計畫和信貸資金的狀況,經審查後決定貸款與否,貸款時間、利息水準等。銀行信貸應嚴格遵循信貸政策和國家有關規定。當企業申請銀行承兌匯票時,企業應向銀行提交《銀行承兌申請審批書》,取得銀行的同意後,企業與銀行簽訂《承兌協議》,並開具銀行承兌匯票,連同購銷合同、發票、運輸單證一併交開戶銀行。持有銀行承兌匯票的企業作為收款人,在承兌期內需要資金時可持銀行承兌匯票向其開戶銀行申請貼現。 企業向銀行貸款時還應向銀行提供貸款的直接用途,企業資產負債的近期狀況。其目的是為了儘快取得銀行的貸款。銀行信貸部門收到企業的借款申請書後,應派信貸員深入企業進行調查,企業應積極配合信貸員的調查,以取得銀行貸款。 三、遵守信貸契約和合同, 提高經濟效益。 企業得到銀行的貸款後,應遵守信貸契約和借款合伺的各項規定,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合理使用資金,加快資金的周轉,特別是遵守財經紀律、金融信貸政策。 企業十四種主要融資方式 根據現有企業融資資金的來源和管道,對比各種融資方式的優劣性以及與企業的匹配性,本文選擇十四種主要融資方式進行比較分析,從而對企業融資的各種操作方式及大致的運作情形,有一個初步瞭解,更好的為企業服務。 一、吸收投資 吸收投資的方式融資是指非股份制企業以協議等形式吸收國家、企業、個人和外商等的直接投入的資本,形成企業投入資本的一種籌資方式。投入資本不以股票為媒介,適用於非股份制企業。是非股份制企業籌集股權資本的一種基本方式。在合夥企業中,兩個及以上的人員共同出資可以看作為吸收投資而成立。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的成立,亦可看作是吸收中方或外方的投資,獲得相應的股權,或者協商的股權。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吸收投資便成為吸收股東,但局限於50人以下。對於股份公司來說,發起設立人只能作為共同的投資方,一旦吸收投資,則吸收的投資性質將改變,直接成為發起人;對於募集設立,發起人只認購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特定對象募集吸收投資,從而成立股份公司。當然,以上的合夥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以上形式吸收的直接投資也可以是非股權參與,具體由協議來確定。 二、發行股票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三、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管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範圍內可以迴圈使用。具體來說,現在銀行開展過的為企業融資相關的貸款包括如下五種方式。 資產抵押貸款,中小企業將資產抵押給證券公司或商業銀行,由相應機構發行等價的資產證券化品種,發券募集的資金由中小企業使用,資產證券化品種可通過專門的市場進行交易。擔保基金來源於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信用擔保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仲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 專案開發貸款,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專案,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專案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專案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專案開發關係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專案開發貸款。 出口創匯貸款,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帳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無形資產質押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票據貼現融資,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閒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幾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 四、民間借款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融資管道,銀行借貸則是一種間接融資管道。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資管道,是民間金融的一種形式。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但實質上,據悉,就是民間所說的高利貸,遠遠不止這個水準,據2010年6月3日CCTV-2經濟半小時報導的黑心高利貸整垮常德10多家房產開發商,留下一堆爛尾樓,就能明白,遠遠超出規定的四倍,甚至是四十倍。民間資本在中國的東南部比較發達,地下錢莊比較發達,屢禁不止,從另一方也滿足了企業的需求,一旦經濟好轉,也將會帶動企業的發展。 五、發行債券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企業債券用途多為新建專案,利息高於同期銀行利率、期限為二至三年。市場上一般大型企業發債較多。中小型企業如果有盈利較高的專案、資金需求量較大,可以採用這種方式融資。關健要解決債券的包銷、利息支付、如期償還等具體問題。2008年,金融危機,股市萎靡不振,債券市場異常火爆。 六、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杆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闢了一條新的融資管道,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七、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設備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設備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企業使用。當企業在合同期內把租金還清後,最終還將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對於資金缺乏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加速投資、擴大生產的好辦法;就某些產品積壓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促進銷售、拓展市場的好手段。通過金融租賃,企業可用少量資金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可以邊生產、邊還租金。 八、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典當融資與銀行貸款相比,成本高、規模小、信用度要求、靈活便捷。典當行對客戶沒有信用要求,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可動產與不動產均可作為質押。典當物品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抵押。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典當行對客戶貸款用途沒有要求,客戶資金使用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九、商業信用 商業信用融資是指企業之間在買賣商品時,以商品形式提供的借貸活動,是經濟活動中的一種最普遍的債權債務關係。商業信用的存在對於擴大生產和促進流通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但不可避免的也存在著一些消極的影響。商業信用融資方式包括應付賬款融資、商業票據融資及預收貨款融資。對於融資企業而言,應付帳款意味著放棄了現金交易的折扣,同時還需要負擔一定的成本,因為往往付款越早,折扣越多;商業票據融資,也就是企業在延期付款交易時開具的債權債務票據。對於一些財力和聲譽良好的企業,其發行的商業票據可以直接從貨幣市場上籌集到短期貨幣資金;預收貨款融資,這是買方向賣方提供的商業信用,是賣方的一種短期資金來源,信用形式應用非常有限,僅限於市場緊缺商品、買方急需或必需商品、生產週期較長且投入較大的建築業、重型製造等。使用商業信用融資的前提條件需要具備一定商業信用基礎;其次必須讓合作方也能收益;最後務必謹慎使用"商業信用"。商業信用融資的優點是籌資便利、籌資成本低以及限制條件少。 但商業信用融資的缺點也不能小視,期限較短、籌資數額較小、有時成本較高。 十、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籌資是指企業將留存收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將企業生產經營所實現的淨收益留在企業,而不作為股利分配給股東,其實質為原股東對企業追加投資。留存收益籌資管道包括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留存收益籌資的優點是不發生實際的現金支出,不同於負債籌資,不必支付定期的利息,也不同於股票籌資,不必支付股利,同時還免去了與負債、權益籌資相關的手續費、發行費等開支。但是這種方式存在機會成本,即股東將資金投放於其他專案上的必要報酬率。保持企業舉債能力,留存收益實質上屬於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可以作為企業對外舉債的基礎。先利用這部分資金籌資,減少了企業對外部資金的需求,當企業遇到盈利率很高的專案時,再向外部籌資,而不會因企業的債務已達到較高的水準而難以籌到資金。企業的控制權不受影響,增加發行股票,原股東的控制權分散;發行債券或增加負債,債權人可能對企業施加限制性條件。而採用留存收益籌資則不會存在此類問題。缺點是期間限制,必須經過一定時期的積累才可能擁有一定數量的留存收益,從而使企業難以在短期內獲得擴大再生產所需資金;其次與股利政策的權衡,如果留存收益過高,現金股利過少,則可能影響企業的形象,並給今後進一步的籌資增加困難。利用留存收益籌資須要考慮公司的股利政策,不能隨意變動。留存收益是企業資金的一項重要來源,它實際上是股東對企業進行追加投資,股東對這部分投資與以前繳給企業的股本一樣,也要求有一定的報酬。留存收益的成本計算與普通股基本相同,但不用考慮籌資費用。 普通股股利固定:留存收益籌資成本=每年固定股利/普通股籌資金額X100%。 普通股股利逐年固定增長:留存收益籌資成本=第一年預期股利/普通股籌資金額X100%+股利年增長率。 十一、認股權證 認股權證融資是指在某一時間以內以特定價格購買普通股的相對長期的期權。特定價格也稱為執行價格,即普通股與認股權證相關或特定時期內購買看漲期權的價格。公司發行認股權證融資,其所涉及的認股權證是獨立流通的和不可贖回的,因而對公司的影響也與發行可轉換債券不同。認股權證融資的優點,發行認股權證具有融資成本低,改善公司未來資本結構,這與可轉換證券融資相似。不同之處在於認股權證的執行增加的是公司的權益資本,而不改變其負債。認股權證融資的缺點,認股權證融資也有稀釋股權以及當股價大幅度上升時,導致認股權證成本過高等不利方面。認股權證對公司資本結構的影響,認股權證的認股權被行使後,投資者在一定期限內以約定的認購價格購人了規定比例的股票。對上市公司而言,股東權益資本隨之增加。在認股權行使前後,一定時期內,公司債權資本保持不變,隨著股東權益資本的增加,公司資本結構中股權資本與債權資本之比增大,資產負債率降低。在公司資本結構中債權資本比例過高時,可以通過認股權證的行使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認股權證對公司每股收益的稀釋效應,每股收益是投資者評價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公司價值的重要財務指標。公司擴大股權投資的直接影響是發行公司再擴股瞬間每股收益被稀釋。稀釋到一定程度,股價會調整並引發下跌,影響公司的業績表現。 十二、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二是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三是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機會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範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十三、職工集資 中小企業可以根據公司資產實際,將淨資產作為股份劃分,採取MBO(管理層持股)、ESO(員工持股)及向特定的股東發售股份的方式募集資金,並實現股份的多元化。職工集資在90年初期,基本上成為中國解決資金問題的一大法寶。 十四、產權交易 產權交易在國內方興未艾,各地都設立了股權、資產交易的仲介市常產權交易比較規範,對出售的資產、股權均有相應的價格評估體系,交易方式基本市場化。中小科技企業為了解決資金緊缺,可將部份股權專利(無形資產)及有形資產在產權交易所掛牌,既可以解決企業內部資金緊缺,增加現金流;又可以為進一步的資本市場運作打好基礎。 融資涉及的法律問題 融資涉及的法律問題主要有以下八個方面: 第一,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根據法律規定,作為企業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經營的權利,無權處理企業投融資之類的重大事項。既然該企業是縣辦的,很有可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否需要融資是由企業或者企業的股東決定的,也就是由當地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決定的。 第二,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根據法律的規定,代表處不得進行任何與經營有關的商業活動。因此,代表處無權簽訂任何關於投融資方面的合同。 另外,我國法律規定,某些礦產資源的開發是禁止外商投資的。同時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外商投資公司或者代表處,在沒有經過詳細的調查、核實投資專案和融資人的資質情況下,輕易同意簽署所謂的合資、合作協議,並要求融資人交納保證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費用,融資人應當慎重考察核實融資人的情況,以防上當受騙。 第三,投融資專案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在中國現有政策環境下,許多投資領域是不允許外資企業甚至民營企業涉足的。 第四,融資方式的選擇。融資的方式有很多選擇,例如: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優先股融資、租賃融資等,各種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重大。 第五,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例如債權融資中本金的還款計畫、利息計算、擔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點約定。如果投資人投入資金或者其他的資產從而獲得投資專案公司的股權,則需要重點安排股權的比例、分紅的比例和時間等等。相對來說,投資人更加關心投資回報方面的問題。 第六,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畫書、投資建議書的撰寫。上述三個檔案名稱不同,內容大同小異,包括融資專案各方面的情況介紹。這些檔的撰寫要求真實、準確,這是投資人判斷是否投資的基本依據之一。 同時檔的撰寫需要法律上的依據,例如關於專案的環境保護要求必須實事求是地申明,否則,如果專案環保措施沒有達到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的要求,被環境保護部門下令禁止繼續運營,其損失無法估量。 第七,盡職調查中可能涉及的問題。律師進行的盡職調查是對融資人和投融資專案的有關法律狀況進行全面的瞭解,根據瞭解的情況向投資人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 第八,股權安排。股權安排是投資人和融資人就專案達成一致後,雙方在即將成立的企業中的權利分配的博弈。由於法律沒有十分有力的救濟措施,現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東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東的利益情況。對股權進行周到詳細的安排是融資人和投資人需要慎重考慮的事項。 以上八個方面是投融資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當然其他的法律風險也可能存在,例如資金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到位、擔保形式的選擇等,這些都可能影響專案的正常進行。
admin: 發佈時間 :2014/12/01
上一篇:
公司並購重組注意事項
下一篇:
融資涉及的法律問題
主頁
|
合作夥伴
|
聯繫我們
|
網站地圖
版權所有 @ 2006-2019 神農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